菱湖漆副总殷若明违规买卖股票被通报批评

  涂料经讯   11月2日讯 11月2日,菱湖漆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殷若明违规买卖股票给予通报批评和上缴收益所得。公告显示,殷若明于2016年8月25日买入本公司股票4000股,成交均价2.38元/股,成交金额9520元;10月18日违规卖出1000股,成交均价2.94元/股,成交金额2940元。殷若明本次买卖股票收益共计560元。
  
  菱湖漆称,殷若明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公司章程,对殷若明的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卖股票收益共计560元将交由公司所有。
  
  公告显示,殷若明声称其股票账户委托其家人打理,其对家人在2016年10月18日下卖出公司股票并不知情。
  
  殷若明自2014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拟任至2017年5月。截至2016年6月30日,殷若明持有公司302.25万股,占比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