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首发声:坚决反对 “一刀切”,但该关停的还是得关停

  
  涂料经讯   “我们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也反对环保检查时的滥作为。”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22日在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针对近期社会上有关环保执法“一刀切”的说法,别涛说,“我们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一刀切,相反据我所知,部领导有两个态度是明确的:一个是反对部分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
  
  别涛说,对于“一刀切”的做法,环保部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它表现为不作为;第二个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也是滥作为。
  
  他说,通过严格执法,使企业去掉侥幸的心理,同时还守法企业一个公道,让守法企业不吃亏,让违法企业不占不应占的便宜。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理念。
  
  别涛说,中央环保督察到现在为止进行到第四轮,实现全国31个省市区全覆盖。环保督察实现了由监督企业到监督政府的转变,这个过程对环境监管带来重大影响。根据环保部的调度,在京津冀地区发现的问题企业至少在17万多家,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督企也好,督政也好,方式是公开的,鼓励大家举报,让问题企业无可隐藏。
  
  别涛说,对企业发生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设施未验收或者没有正常运行,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也可能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还有的是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之后,拖延消极,拒不整改。
  
  “对这些行为,我们是不应该容忍的。”别涛说,对违法的企业,法律法规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根据环保法律法规,未批先建的,环保设施不运行的,超标排污的,都有专门的处罚机制。例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发现之后环保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同时罚款。超标排污的,可以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政府批准后责令停业关闭。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决定的,还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一些环境违法行为,无视法纪,只管自己盈利,损害了公共环境,也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一些散乱污的企业,它的环保成本基本等于零。这就导致同样一个产品,违法企业的实际成本很低,与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是不公平的。因此,对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也可以说零容忍,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别涛说。
  
  别涛对记者表示,从法律上看,应该明确三个观点,这也是环境监管执法应该有的三个原则或是立场:第一对违法企业应该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第二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第三是对违法的企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
  
  【小编有话说】
  
  前有四川成都紧急叫停“一刀切”,山东紧追其后,现有环保部公开发声“拒绝一刀切”!全国各行各业的好日子即将来临,当然,这个好消息只跟无污染、污染小、有能力整改、可以达标的合格企业有关,对于不合格的企业依然会被强制关停甚至取缔,所以请广大企业抓紧时间整改!
  
  【延伸阅读】四川、山东下发紧急通知,叫停环保问题整改一刀切!!!
  
  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强调三个“决不允许”:
  
  决不允许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关停方式应付环保督察,
     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命令主义敷衍环保督察,
  决不允许借环保督察名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对该类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问责。
  
  通知提出,对待不同的污染企业要分类处理。对于有严重污染且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散乱污”企业,要保持定力、态度坚决、措施果断,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关停到位,并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8月15日, 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散乱污”企业要分类施治、联合验收、强化监管,决不能简单采用“一刀切”式停产治理措施。
  
  《通知》要求,对实际检查中发现的应当予以验收而未验收,或企业已完成整治任务却不准恢复生产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对未完成综合整治要求,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或单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根据验收结果下达限期整改的书面意见,明确告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完成时限,限期完不成的继续实施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