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一些地方在中央环保督察开展“回头看”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日前专门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
近年来,各地环保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显著。但也出现了“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做法。比如,一些地方为了应付环保督察,禁止汽车钣金喷漆导致修车店洗车店大批关闭,小吃摊、屠宰场、养猪场遭取缔,甚至一些豆腐作坊也被迫关门。还有一些企业,付出巨大代价购买安装了环保设备,但在检查期间却遭到与污染企业同样的关停待遇。
从对污染的姑息纵容,到环保“一刀切”,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种做法,貌似严苛,实则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等到考核节点一过或督察组一走,此前的老做法又多“涛声依旧”。
为了一时的捡查“过关”,“一刀切”集中停工停业停产,既不利于发现真问题,还会对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不当干扰;不仅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还会造成企业亏损、资源浪费,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此次生态环境部明文禁止环保“一刀切”是务实之举,既是为即将重启的中央环保督察“护航”,也是为既有环保工作“生态”纠偏,更是为让环境治理保护越加务实精细。因此,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意见》明确,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
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遵循行政程序,追求效率和效益统一。从这个角度讲,地方政府不仅需要更新观念,也要建立与之相适配的工作方法。譬如,要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就得明确哪些该关停、哪些不该关停。特别是,需要找出真正的“污染源”,做到精准发力,区分轻重缓急,避免“一刀切”,让生产、经营尽快符合环保标准。
对于环保“一刀切”,上级有关部门还须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对其实施严厉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环保“高压”不等于可以不讲方法,更不等于简单粗暴。这个原则,不仅应在督察组督导检查时执行好,更该贯穿于整个环保治理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