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ST金泰!坏消息:罚款共计460万元;好消息:不会强制退市

9月15日晚,*ST金泰(300225.SZ)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能按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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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4月23日,*ST金泰时任董事长、总裁罗甸,时任董事、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纯超,时任财务总监隋静媛三人商量后决定,不接受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预计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当天晚上,公司披露相关公告。


彼时距离年报披露的最后期限仅一周时间,最终*ST金泰定期报告毫无悬念地逾期——直到2025年7月1日晚上,公司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逾期超2个月。


对此定期报告逾期的违规行为,证监会于5月6日下发《立案告知书》,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经过长达4个多月的调查之后,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ST金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罗甸、吴纯超、隋静媛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80万元和8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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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7月1日*ST金泰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但因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力泰”变更为“*ST金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主要涉及:2024年,*ST金泰与相关贸易商形成大额资金往来,规律性地在每季度初与其签订采购协议并转出大额资金,季末又通过签订采购解除协议将资金转回。审计机构核查后发现,2024年,公司向相关贸易商转出资金累计9.31亿元,累计转回9.30亿元。


审计机构进一步发现,*ST金泰存在将资金转出至相关贸易商后,相关贸易商又在接近时间点将相近金额转出至非供货主体的异常情形。本次《告知书》并未就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事由做出调查,仍有待根据后续监管信息或定期报告予以明确。


在此次披露《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ST金泰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形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公司股票不涉及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依据相关规定,ST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可以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2个月后申请“摘帽”,但需要满足“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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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ST金泰披露,收到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对前述异常事项进行解释。在两次申请延期后,8月12日,公司终于对《监管问询函》作出回复。然而回函却在董事会决议上收到了3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会与公司意见相左,一如此前报道,*ST金泰目前内部管理已“乱成一锅粥”,真相难以浮出水面,预计“申请摘帽”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