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虚开1.3亿元增值税,竟然是乌龙事件?

2018年6月27日,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认为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证实为虚开,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了解,主要是因为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下游商品品名不一致,所以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涉及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8月及12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2份,发票金额131225144.26元(不含税),涉及增值税22308274.81元。
 
经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对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2015 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与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换言之,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贸易业务往来中不存在涉嫌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因此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所获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已经认证并按规定进行抵扣,出具的稽查结论不会对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损益造成影响。
 
根据渝三峡A发布3月20日发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312亿元,同比下降8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2.16万元,同比下降44.26%。
 
其中涂料制造业营业收入为4.762亿元,同比增加6.61%;2018年涂料销售量为42784.9吨,同比下降1.19%;生产量为43150.25吨,同比下降2.19%;库存量为4740.87吨,同比下降7.34%。
 
渝三峡曾表示,2019年公司将继续聚焦油漆涂料业务,加快水性醇酸工业涂料和石墨烯涂料等为代表的新产品全面推向市场的工作;油漆涂料制造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力争水性工业漆市场份额新增达5%以上,化工贸易业务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实现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