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监督抽查:1批次内墙漆和2批次外墙漆被检出不合格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防水涂料、建筑内外墙腻子、建筑用外墙涂料等1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涉及456家企业385批次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包括1批次的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和2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
 
据了解,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本次抽查共抽取了34家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企业和55家建筑用外墙涂料企业,但分别4家和5家企业因停产停业、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或上级部门抽查过而导致未抽到样品。因此,此次抽查实际抽取了河南省16个省辖市和6个省直管县(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以及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包括:
 
1、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6-2018《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及《河南省2019年第3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有机化合物含量(VOC)、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铅、镉、铬、汞重金属、耐洗刷性、耐碱性、对比率、低温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2、建筑用外墙涂料:GB 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JG/T 210-2018《建筑内外墙用底漆》、JG/T 24-2018《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JG/T172-2014《弹性建筑涂料》及《河南省2019年第3批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游离甲醛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总和、重金属含量(铅、镉、六价铬、汞)、耐洗刷性、耐水性、耐碱性、对比率、低温稳定性、耐沾污性、透水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在受检的30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和50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中,分别有1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和2批次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主要涉及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项目;不符合标准的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主要涉及对比率(白色和浅色)、低温稳定性项目——
 
1、洛阳大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内墙乳胶漆,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实验后样品无法充分搅拌,出现硬块、凝聚及分离现象,标准规定为不变质;
 
2、河南省大名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外墙漆,对比率(白色和浅色)实测值为0.86,低于标准规定的≥0.87;
 
3、新乡市天润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外墙乳胶漆,低温稳定性实验后样品无法充分搅拌,出现硬块、凝聚及分离现象,标准规定为不变质。
 
此外,本次抽检还抽取了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防水涂料产品、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建筑内外墙腻子产品,但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