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该市难燃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工业涂装行业涂料3类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如下:1、难燃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本次抽查了深圳市21家受检单位的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其中,流通领域标称为深圳市企业生产的产品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难燃胶合板》(GB/T18101-2013)、《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2006)等标准的要求,对难燃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燃烧增长速率指数”、“600s内总热释放量”、“60s内焰尖高度”、“60s内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火焰横向蔓延”、“烟气生成速率指数”、“600s内总产烟量”、“燃烧滴落物/微粒”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600s内总放热量”、“燃烧增长速率指数”等。2、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本次抽查了深圳市70家受检单位的2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1批次。其中,流通领域标称为深圳市企业生产的产品37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本次抽查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2014)、《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卤代烃”、“总铅”、“可溶性重金属”、“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卤代烃”、“可溶性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卤代烃”等。3、工业涂装行业涂料。本次抽查了深圳市9家受检单位的1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本次抽查依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54-2017)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工业涂装行业涂料产品的“VOCs含量”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VOCs含量”。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